過了吃鼻涕吃到飽的一個晚上~~
比All You Can Eat 更利害,
因為是隨時隨地隨便~
回家以後,
覺得這樣不行,
不但不夠new food,
一直流搞不好還會虛脫...
在烤箱烤pogo,
可惜,
拿出來的時候,
雖然我有很小心的用oven mitt,
那個薄到不行的sissy mitt 還是讓我燙到手.
沖脫泡蓋送~~
1. 沖
在冷水下沖了5秒鐘,
因受不了剛出爐的食物的誘惑.
後來痛到不行, 又跑去沖.
2. 脫
手指頭尖是不穿衣服的,
我也不打算幫它脫皮,
這個步驟就省了吧.
3. 泡
邊沖邊想,
有沒有什麼兩全其美的辦法,
既急救我的手指頭,
又讓我吃東西.
結論, 拿個鍋子,
左手吃, 右手泡吧.
4. 蓋
泡到麻痺之後,
拿個ok棒把它緊緊的黏起來,
難得覺得沒感覺的感覺真是棒~~
5. 送
區區一個右手食指,
有必要嗎?
p.s. 之所以會拿麼的..
又想吃又想救..
應該是因為燙傷的部位吧..
"食指"大動麻~~
只是很單純的想換歌而已..
but .. might as well post something..
SN1:
上早上的課好累...都沒精神
SN2:
最近喉嚨痛, 大話說的太早.. 不過應該很快就好了.. *敲木頭*
SN3:
發霉的碗盤真的.."很"噁心~~
奉勸大家, 如果不是想在4天之內洗的東西..
最好直接讓它乾, 別想說: "泡水比較好洗"..
天大的錯誤~~